问题 | 买房能交购房定金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有关房地产交易所涉及的条款与条件中,并未强制要求各方当事人必须交纳定金作为保证。定金制度,实际上是指买卖双方经协商达成共识,确定由其中一方先行向另一方支付特定金额,以便能够保证交易顺利完成的一种保障措施。然而,关于是否确实有必要设立定金以及定金的具体数额,皆应根据双方签署的协议内容来进行自主商讨和确定。特别提醒各位的是,定金的最高限额不得超出主合同约定的交易标的总价值的20%这一比例限制。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 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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