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房产纠纷有哪些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租金支付争议;
2.房屋破损补偿争议; 3.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补偿争议; 4.侵占房屋共同所有人合法权益补偿争议; 5.转租纠纷; 6.租赁合同未经注册登记导致承租方无法对抗第三方的纠纷; 7.变更房屋使用目的争议; 8.房屋租赁过程中出售的优先权争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民法典》第七百零六条 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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