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庆市退购房定金流程是怎样的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未签署购房合同时,如何追回已付定金的问题,我们需依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处理。首先,应审阅并分析双方在交付定金之时所达成的书面或口头协议。若此份协议中并无明确规定,那么一般而言,定金是可被退还的,这可以通过双方的友好协商来实现。其次,假如由于一方的过错引发了交易最终无法顺利缔结,那么便需要遵循定金罚则的原则。例如,若因房地产开发商的原因导致购房合同无法签署,那么购房者有权向开发商提出退还相应定金的请求。然而,若是由购房者自身的原因造成的,并且房地产开发商在此过程中并未存在任何欺瞒行为,那么此时定金便只能由购房者单方面索取,同时还需依照认购书中的相关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最后,倘若双方对于商品房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的内容始终无法达成共识,从而导致无法顺利签约,那么此时定金理应被全额退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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