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虹口区动迁房房产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处理房屋拆迁合同纠纷,普遍适用的方法有四种:协商、行政裁决、诉讼以及强制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相关规定,当合同双方签订拆迁合同时,由于各种原因引发争议或者存在违规行为时,首先应当由拆迁方与被拆迁方进行友好协商,争取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若经协商仍无果,可寻求相关仲裁机构进行公正而权威的裁决;倘若对于仲裁结果心存异议,还可依法将案件提交至法院审理,最终由胜诉方实施强制执行措施。另外,如果在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被拆迁方或其租赁方在协议期内未能按时完成搬迁事宜,引发房屋拆迁合同纠纷,拆迁方可依法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当然,同样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此过程中,拆迁方亦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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