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多久交房发催告函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通常情况下,关于房屋延期交付并没有所谓的“最长期限”这个概念,必须明确地排除由无法预见且不可避免的因素所导致的延期现象。如果逾期交付超过了双方约定的交房期限,那么就应当从此时开始计算违约金。若逾期超过三个月之久,购买方将有权请求解除当前的购房合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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