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延期交房产证给我们咋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因开发商之过失导致办证日期推迟,购买房产者便可依法行使以下权利:首先,要求开发商履行其违约责任。如开发商所致,购买房产之人在下列时限内未能获取房屋产权证明文件的,除非双方有特别协议另作规定,否则卖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一)依照商品房销售合约所载明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具体期限;(二)倘若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尚在建设阶段的房屋,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三)若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已完工的房屋,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若合同未对违约金或损失金额作出明确约定,且损失金额难以确定,则可根据已支付的购房款项总额,参考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收取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进行计算。其次,购买房产者有权选择解除合同并退还房屋。若合同约定或《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导致购买房产者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购买房产者有权请求解除合同。最后,购买房产者有权向开发商提出赔偿要求,以弥补因逾期办理房产证而给购买房产者带来的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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