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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产纠纷退房如何收费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若购房者已经支付了预定金(定金或者认购金),然而尚未签署正式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时,购房者有权向卖方或其代理商请求归还先前支付的款项。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无需做出额外的解释或者声明所支付款项的性质,亦无须签订其他协议便可收回所支付款项。其次,如果房屋竣工并完成了交付手续之后,卖方出现违约行为,由于此时双方已经签订了购房合同,因此可以根据该合同中的相关规定来处理退房事宜。通常来说,违约金的计算标准应与一方违约可能给另一方带来的实际损失相匹配,守约方亦有权申请法院提高违约金的金额,但是退房所承担的违约金总额不应超过总房价的30%。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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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9 22:1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