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法召开股东大会的流程是怎样的 |
分类 | 公司经营-经营管理 |
解答 |
在企业中,如果要做出重大的经营决策或者人事任免的时候,就需要召开股东大会,得到股东大会的认可和批准才能实行。那么股东大会作为由全体股东组成的公司最高的权力机构,公司法召开股东大会的流程是怎样的呢?下面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来为你解答这些疑惑。 一、召开股东大会的情形 (一)召开定期股东大会的情形 1、有限公司 (1)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 (2)股东会定期会议每两次会议之间的最长间隔期限以及具体召开时间,我国公司法允许由公司章程决定,定期会议应按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无故不得取消、提前或延迟。 2、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 (二)召开临时股东会议的法定情形 1、有限公司(《公司法》第40条)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2、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法》第101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1)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如章程可以规定,当公司股价跌至一定幅度时,必须召集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开股东大会的流程 (一)会前1:会议筹备 1、确定召开股东大会; 2、会务组织; 3、会议提案、内容和确定会议议程; 4、准备会议资料。 (二)会前2:会议通知 (三)会前3:会前检视 1、修正会议议题; 2、印发会议资料; 3、签到和清点参会人数; 4、落实委托授权签字; 5、关注签字事项的准备。 (四)会中:审议及决议 1、律师见证; 2、审议及表决; 3、会议记录及签字; 4、会议决议及签字。 (五)会后:善后,开启新的循环 1、出具法律意见书; 2、补正资料; 3、发文; 4、准备及披露; 5、归档。 通过上述文章的阅读,相信大家都了解公司法召开股东大会的流程是怎样的了,需要确定好会议的内容、时间和地点,准备好会议资料,并通知到所有股东,在清点完到场人数签字后,正式召开股东大会,在会议中还需要律师见证,股东审议及表决签字,最后则是发文披露会议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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