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认购房屋的定金能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购房定金能否退还这一问题,需要依据不同的情况加以详细分析和妥善处理:首先,针对因购房者自身原因导致的定金退还请求,相关部门通常会予以驳回:1.签订认购书后反悔的情况下,定金通常无法得到退还。在购房认购书中,通常会有定金条款的规定,当购房者在支付款项之后又反悔,这种行为显然违反了认购协议的根本宗旨,因此,定金是无法被退还的。2.由于个人征信问题而导致无法获得贷款支持,此时,购房定金也无法得到退还。因为个人征信问题属于购房者自身的因素,如果由此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最终未能顺利签署,那么购房者便没有权利向开发商索要已经缴纳的定金。其次,以下几种情况下,购房定金是可以得到退还的:1.开发商未取得销售许可证或者产权证,从而不具备商品房销售的合法资格,进而导致购房合同无法顺利达成。2.开发商存在欺诈行为,例如已经将认购的房屋转售给他人。3.由于购房合同条款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例如,卖方对房屋信息描述不清,导致合同主要条款难以确定;或者卖方私自更改了认购书中的某些条件,例如房屋面积、价格等。4.买卖双方均无过错,然而商品房买卖合同仍然无法顺利订立。如因第三方原因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使得该商品房项目无法按照原有规划进行建设甚至无法顺利开展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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