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海房产纠纷都有哪些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前存在的主要房地产纠纷类型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房屋所有权纠纷,此类争议往往涉及到对于房屋的合法权益的争夺;其次,房屋销售纠纷,涉及到房地产交易过程中的诸多环节,例如合同签订、付款方式等;再次,房屋优先购买权纠纷,主要是在已售出或出租的物业被再次出售时,之前的承租人或者购买者提出的异议;接着,房屋租赁纠纷也是常见的一种,主要发生在房东和租户之间关于租金、押金以及退租等方面产生的问题;再者,房屋抵押、典当纠纷,这两种情况通常涉及到金融机构与业主之间的法律关系;最后,房地产相邻关系纠纷,这类纠纷主要源于建筑物之间的空间利用、采光通风等问题引发的矛盾。此外,还有房屋拆迁纠纷,这是由于城市规划、旧城改造等原因导致的房屋拆除行为引起的纠纷。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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