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广东购房定金不能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购房定金能否退还这一问题,需要结合具体实际情况进行深入的分析和妥善的处理。通常来说,以下几种情况下的购房定金将无法得到退还:
首先,如果是因为购房者自身原因而产生的定金纠纷,那么定金极有可能将会被判不可退还。例如,在签署了认购书之后又反悔的情况下,定金便无法得到退还。因为在购房认购书中通常会包含定金条款,当购房者在支付款项后又反悔,这种行为显然违反了认购协议的根本宗旨,因此,定金是无法得到退还的。再比如,由于个人征信问题导致无法获得贷款,从而使得购房定金无法得到退还。因为个人征信问题属于购房者自身的因素,因此,如果因为这个原因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最终未能顺利签订,那么购房者就没有权利向开发商索回自己已经缴纳的定金。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况下,购房定金还是有可能得到退还的。以下便是几种常见的可退还购房定金的情形: 首先,如果开发商并未取得销售许可证或者产权证,也就是不具备商品房销售的资格,那么购房者与之签订的购房合同便无法生效。这时候,如果购房者要求退还定金,开发商应该予以无条件退还。其次,如果开发商在销售过程中出现了欺诈行为,例如私自将已经认购的房屋转卖给其他人,那么购房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开发商的责任,要求其退还定金。此外,如果在签订购房合同时,买卖双方因为合同条款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例如卖家对房屋信息表述含糊不清,合同主要条款无法确定,或者卖家擅自更改了认购书中的条件,如房屋面积、价格等,那么购房者同样有权要求开发商退还定金。最后,如果在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都没有任何过失,但是商品房买卖合同仍然未能成功签订,例如因为第三方原因或者自然灾害导致该商品房项目未能按照原计划建设,那么购房者同样有权要求开发商退还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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