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铜陵购房定金给退吗退多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购房定金是否能够退还这一问题,需要结合具体情形进行深入分析和妥善处理。首先,如果是因为购房者本人的原因,那么定金通常是不可退还的。例如,在签署了认购书之后又产生了后悔之意,此时定金往往是不能够被退还的。原因在于购房认购书中明确规定了定金条款,购房者一旦交纳定金并反悔,便违反了认购协议的核心宗旨,因此,这种情况下,定金通常是不能够退还给消费者的。再比如,因个人征信问题而导致贷款无法审批通过,在此种情形下,购房定金也不应得到退还。因为个人征信属于购房者自身原因造成的后果,由此直接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法顺利签订,相应地,购房者也就不再享有向开发商索回所缴纳定金的合法权益。
然而,如果存在以下几种情形,购房定金还是有可能得到合理的退还。首先,若开发商没有销售许可证或未取得相应的产权证,从而使其并不具备开展商品房销售业务的资格,进而导致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的购房合同无法达成。其次,当开发商存在隐瞒事实真相、虚构事实等欺诈行为时,例如已经将认购房屋再次出售给其他人,此种情况下,购房定金也应得到退还。此外,如果在合同条款的商讨过程中,买卖双方始终无法就关键条款达成一致意见,例如卖家对于房屋相关信息的描述含糊不清,导致合同主要条款无法确定,或者卖家擅自更改了认购书中的某些重要条件,如房屋面积、价格等,在此种情况下,购房定金同样应该得到退还。最后,即使买卖双方都没有明显的过失,但是商品房买卖合同仍然未能成功签订,例如由于第三方因素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使得该商品房项目无法按照原计划进行建设或无法按照原约定进行建设,在此种情况下,购房定金也应当得到退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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