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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转让预售房购房合同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须依据合同条款所载明的具体内容来判断是否具备可转让性。关于这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中的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的转让】明确指出:债权人有权将合同所赋予的权利全盘或部分地移转至第三方主体,唯在下列情况之一时,上述行为应视为无效:1.如果根据合同内容本身,该项权利是无法进行转让的;2.在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已达成了关于此权利不可转让的约定;3.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该种权利禁止进行转让。此外,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转让的通知义务】对债权人转让权利的程序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其必须向债务人发出书面的告知函件。若未履行通知义务,则该转让对债务人而言并不产生任何法律效力。同时,债权人所发出的转让权利的通知一旦发出,便不得予以撤回,除非得到受让人的明确同意。最后,第五百四十七条【从权利的转移】规定:当债权人将其权利进行转让时,受让人将自动获得与该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但仅限于那些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从权利除外。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的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转让的通知义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第五百四十七条【从权利的转移】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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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4:0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