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退买房交的购房定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已经交付给开发商的购房定金是否能够退还这一问题,答案是肯定的。然而,购房者想要取回所交付的定金,其前提是必须满足相关法律法规所设定的具体条件。首先,由于购房者自身原因导致无法订立预定销售合同的情况下,购房者并无权利请求返还定金。其次,对开发商而言,如果其为了追求更丰厚的经济利益而与其他方订立预定销售合同;或者在未获得预定销售许可证以前便与购房者签署预定销售合同;又或者没有在支付定金之前向购房者揭示该商品房已被司法查封或设定抵押等实质性事实,那么此时开发商应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向购房者加倍返还定金。第三,对于非因开发商及购房者任何一方的过失或过错而导致预定销售合同未能顺利订立的情形,例如双方就预定销售合同的关键条款无法达成共识,或者遭遇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那么开发商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将定金全额返还给购房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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