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执行房产纠纷如何举证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房产纠纷案时,当事人需要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相关证据:(1)房屋所有权证明;(2)关于房屋来源的详细信息,包括其购置、继承、分割、赠与等证明材料;(3)共有房产形成的原因及其过程,如共同投资兴建、改造、购买及继承、赠与的相关证明;(4)房地产登记记录变更情况的相关证据,如登记、变更登记以及产权转让的凭证等资料;(5)关于房屋使用、经营及收入状况的证明文件;(6)缴纳房地产生意税的纳税人身份、纳税日期、具体税费金额以及税收完税凭证等资料;(7)以及其他可能对案件审理产生影响的相关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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