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充购房交了定金可以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房交易中,一旦买受人为履行合同义务支付了定金之后,若其能够严格遵循合同条款,那么在出售方履行了自身债务后,该定金是有可能被退还的。反之,若卖方未能按照约定或规定履行其债务,致使合同预期目标无法达到,此时,买方无权向卖方申请返还已经缴纳的定金。同样地,如果卖方已经收取了上述定金且未能履行自己的债务或者未能完全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导致合同预设的交易目的无法达成时,卖方就必须以相同金额的利息加倍偿还买方所支付的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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