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调解员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进行调解工作之时,首先要深入全面地掌握所有相关事实情况,继而从法官的角度出发,对问题给出公正合理的判断与结论,使各方当事人清楚了解纠纷在法律框架下可能产生的种种后果,以便平息他们的情绪激动,进而达到建立共识的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第九十七条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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