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定金答应退多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惯例,当出现以下特殊情形时,买方购买者拥有要求退还其支付的定金的权利:首先,如果买卖双方已经按照原先约定,严格履行了各自应尽的义务,那么此时,买方此前已支付的定金便需转化为对应的交易款项,或者由卖家无条件将定金悉数退还给买方;其次,若因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致使商业合同无法顺利缔结,或是由于协议以及其补充协议中涉及的具体条款与细则始终无法取得共识,从而导致合同无法顺利签署,且这其中并无任何一方存在过错行为,那么在此类情况下,定金也应得到全额退回;最后,倘若卖方单方面违背了协议规定,导致买卖双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所赋予的各项责任,那么此时,定金不仅需要如数退还,同时还应对受害方进行双倍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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