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共几份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购房预售协议通常共有五份,其中一份将由客户自行保存,另一份则需交付给我司进行档案管理,第三份需要送往当地房地产管理局进行备案处理,第四份存储在相应的金融机构以作贷款之用途;第五份则会在客户完成全部房款支付并缴纳契税后,作为相关证明材料予以保留。对于选择全额付款以及分期付款的客户而言,他们所签署的购房协议分别为四份及三份。在约定的日期和地点,购房者应携带齐全所有必要的证明文件,与开发商或其授权的代理商共同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关于预售合同(即期房)与出售合同(即现房)之间的差异,主要体现在购房合同中包含了商品房预售契约(针对期房)以及商品房买卖契约(针对现房)这两种不同类型的条款。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