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最高院判决房产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在涉及房产继承争端的案件中,倘若经法院做出判决之后,仍有一方当事人对此判决不予履行为止。那么在此情况下,尚未得到全额应得财产的一方可向法院递交强制执行的申请书。2、在强制执行的过程中,未能按照判决要求获得全部财产的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法院对争议房产进行公开拍卖。待拍卖结束后,所得款项将由各继承人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合理分配。3、若法院已明确判定某处房产归属某位继承人所有,则可依据法院的判决书直接前往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变更手续,无需再次经历繁琐的拍卖流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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