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索赔标的怎么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房屋销售合同所引发的违约金争议时,诉讼时效将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开始起算,并且其最长有效期限不得超过三年。在协议中已经对违约金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应遵循契约精神,按约支付相关费用,若未做具体规定,则可以依据实际给自身带来的经济损失为依据,申请相应赔偿金。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违约金的设定相较于实际损失超出了30%,或者低于实际损失的30%,当事人均有权向法院提出调整要求,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于逾期付款的行为,应按照未支付的购房款项总额,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机构收取逾期贷款利息的相关规定进行计算;而对于逾期交房的情况,则应根据逾期交房期间相关主管部门公布的或者由具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来确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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