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拿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商品房预售合同办理备案所遵循之流程如下:首先进行在线签署商品房预售合同环节,随后开发商需在合同签署完成之日起的三十日之内,向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正式的登记备案申请;接着经过主管部门全面且严格的审查与评估,一旦获得备案编号便可着手打印出新的合同版本,买卖双方需在此基础上郑重签署并加盖公章,同时各执己见以便获取各自对应的合同副本;待合同签署程序圆满结束之后,该商品房预售合同将被提交至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最后的审核确认,直至重新获得已生效的备案编号,方可视为备案操作的顺利完成。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八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现售前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报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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