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央企房产纠纷法院受理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纷争案件予以审查审理。参训当事人需与该案存在直接的法律利益联系,且涉案对象须具备明确的身份信息。针对房屋所有权纠纷案件,其应在现行民事诉讼法律法规规定的范畴内,并由指定受诉的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同时,当事人还需提出具体的申诉请求以及相关的事实依据作为支撑。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五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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