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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子延期交房销售有责任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例如在涉及到住宅楼宇销售交易的流程中,房地产开发商应当承担的交付房屋职责不仅仅是传统意义上的交出钥匙,还应包括出具符合法定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签署明确的房屋交接单等一系列规范手续。虽然在购房合同中已经对逾期交付房屋及逾期办理房产证书这两大关键环节做出了清晰明确的违约责任界定,但在同时也规定,如果房地产开发商已经为逾期交付房屋的行为承担了其必须承担的责任之后,那么针对逾期办理房产证书的部分,其违约责任将不再适用。在此情境之下,我们有理由认为这项条款属于赋予房地产开发商豁免按时办理房产证书义务的无效格式条款。因此,从法律层面来看,即使存在此类约定,房地产开发商仍需依据购销合同中的具体条款,继续承担逾期交付房屋及逾期办理房产证书两项业务的所有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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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12:5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