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预售买卖合同就是购房合同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实际上,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并非购房合同。所谓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指以尚在建设过程中的房屋作为标的物,由商品房预售方与预购方双方协商达成共识,约定在约定的期限内,将该已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权转移至预购方名下,同时,预购方向预售方支付定金或者部分房款,并按照约定的日期接收商品房的书面协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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