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可以强行执行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地产产权争议案件,其所涉及到的赔偿或者偿还请求权是具有可强制执行性的。一旦法律文书产生了正式的约束力以及权威性,那么作为其中被动执行方的一方,其必须无条件地接受并且执行相关内容。倘若任何一方对于该法律文书所规定的赔偿或偿还义务选择不予履行,则另一方有权向当地的司法机构申请强制执行。此外,当某位审判人员在庭审过程中发现有必要将案件移送给专门负责执行的执行员进行处理时,也是可行的。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某些类型的房地产是不允许进行强制执行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第二条人民法院对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居住的房屋,在裁定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后,应当给予被执行人六个月的宽限期。在此期限内,被执行人应当主动腾空房屋,人民法院不得强制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迁出该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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