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预售合同是指名下有房子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商品房预售合同通常为商品房预售契约之称,此即由商品房预售方与预购方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所签署的协议,内容涉及预售方在约定的期限内将已建设完成的商品房所有权移转至预购方名下,而预购方则需向预售方支付定金或者部分购房款项,同时按照预定的日期接收商品房。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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