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卖方不让卖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房屋无法进行销售的情形,当事人可自主决定是否予以保留。倘若房产拥有者具备办理相应产权证明的资格,应当适时办理证件。通常而言,下列房产类型需特别注意:尚未依照法定程序获取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未经共同所有人和抵押权人许可擅自转让的、经鉴定属于危险房屋的、已经被纳入拆迁公告范围内的以及受到法律限制交易的房屋等,均不得进行销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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