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预售期签订的是什么合同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商品房预售合同即是商品房预售方与预购方基于双方共同协商达成的共识,约定由预售方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向预购方转移所建商品房的所有权;同时,预购方也需支付相应的定金或部分购房款项,并按照约定的日期接收商品房的书面协议。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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