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交房前多久通知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就预售的商品房屋而言,若无法按时完成交付,开发商应在预定的交付日期之前向购房者予以提前告知,然而,由于法律对此并未做出详尽规定,故而是否需要提前通知以及提前多久告知,需依据预售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进行判断。如若合同中对该问题未做明确约定,则建议开发商至少提前一个月通知购房者以便其做好相应准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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