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补办购房预售合同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若您在购房协议尚未进行预售登记之前遗失了购房合同,只需要依法将该合同废除,然后重新签署一份新的合同即可;二、而在预售登记手续完成之后以及办理银行按揭贷款之前,如您不慎丢失了购房合同,请务必在国家认可的报刊媒体上发出公告,宣布原合同作废。待公告发布满三个月之后,您可以前往预售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已签署的合同,并在此基础上重新签署一份新的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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