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村委会房产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农村房屋产权争议问题时,各方当事人应当遵循平等互惠、协商一致的基本原则,尝试通过自主协商来妥善处理;倘若仍然无法达成共识,便可请示村民委员会或者是乡镇级别的人民政府介入进行公正与客观的中间调解过程。此外,双方也可行使权利,共同委任的仲裁机构进行权威的裁定,仲裁若未成功解决争议事项,当事人便有合法途径,携带相关证据材料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申请,以此寻求法律的保护和支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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