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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延期交房如何提高赔偿金额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依照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如出卖方未能按期交付房产,需承担相应的违约金责任或是进行损害赔偿。具体而言,当事人双方可在合同内预先约定,若一方出现违约行为,则应依据约定的情形向另一方支付一定额度的违约金;亦或者双方可约定违约导致的损失赔偿金额的详细计算方式。若双方并未就此在合同中做出明确规定,则可以参照在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由相关主管理部门公布的,或者具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所评定的相同地段同类别房屋的租金标准来确定。
实际上,当合同中约定的延期交房违约金较高时,若发生争议诉诸于司法程序,开发商有权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申请予以降低,但其降低的幅度应以违约金超出实际损失的30%为限;反之,若合同中约定的延期交房违约金过低,购房者则有权申请提高,而法院通常会支持以实际违约所造成的实际损失作为确定违约金数额的依据。
从上述规定来看,若合同中既约定了违约金条款,又约定了赔偿损失的内容,则二者不可同时适用,应择其中较高者执行。那么,对于选择解除合同的购房者来说,是否还能要求支付违约金或要求赔偿损失呢?答案是肯定的。违约金与赔偿损失的性质基本上都是为了弥补违约行为给一方带来的损失,即便解除了合同,一方仍可能存在损失,例如购房款的利息损失等,这些损失理应得到补偿,因此,解除合同与违约赔偿的主张是可以同时提出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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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9:1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