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房产纠纷可仲裁解决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地产争议仲裁事宜,以下列举了五种常见的类型:1.涉及房屋买卖相关争议问题,主要涵盖房产买卖合同、定价以及其他相关事宜;2.在房屋所有权争议方面,例如所有权归属及定价等领域存在的疑问;3.关于房屋使用权的争议,如租赁协议、租金支付等相关事项;4.关于他项权利和相邻关系的争议,如通行权、典当权等相关事宜;5.关于房屋修缮的争议。
法律依据:
《仲裁法》第三条下列纠纷不能仲裁:(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第四十二条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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