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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延期交房半年多了能退房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若房屋逾期交付长达半年之久且未进行相关交房手续,则可以依法主张退房权益。当合同所约定的交房日期届满后,应当向开发商发送书面形式之房屋催交通知书,并给予其三个月合法期限以内完成房屋移交工作。若在此期限之后,开发商仍然无法如约履行房屋交付义务,则购房者呢享有法定权利选择退房,同时开发商亦应依照合同约定退还已支付的全部房款以及相应的活期利息。若合同中明确规定了违约金条款,那么购房者还可一并提出索赔要求。通常情况下,合同中会对延迟交付房屋的退房期限作出具体规定,例如30至90天不等。若开发商未能在该期限内完成房屋交付,购房者便可据此要求开发商退房,并且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定金或者支付房款利息。然而,若双方在合同中已经明确约定了开发商延迟交房的违约赔偿责任,那么在合同签订的延迟期内,购房者将不得再以开发商逾期交房为由请求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十五条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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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0 17:4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