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宁德购房定金能不能退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律实践中,有以下两个基本原则需要明确:首先,订金通常可以退还,而定金则较为特殊,除非在特定情况下才得以返还;其次,针对定金的返还,需要满足以下三个前提条件之一:(1)接受定金一方无法履行合约承诺;(2)接受定金一方履行债务时未达到事先约定的标准;(3)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出卖方以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方收取定金,以此作为签订正式购房合同的担保。若由于当事人一方的原因导致最终未能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定金进行相应处理;然而,若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原因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顺利签订,那么出卖方应无条件地将定金全额返还给买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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