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放商延期交房贷款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开发商未能按期交房,经过向其发出催告后,若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完成交付工作,则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因逾期所造成的损失;而在此过程中,购房者需继续履行对银行的贷款义务,不得因此产生任何影响。反之,若经过消费者多次催促后,开发商仍无法在上述合理期限内进行房屋交付,并且未提供合理的解释或理由,此时购房者便可选择解除合约并退房。在处理此类情况时,购房者还应同时办理与银行的贷款解约手续,但需提前归还所有欠款。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