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山东购房定金退不了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房流程中,如果遭遇到了应当退还的定金未能得到及时返回的困境时,您可以尝试运用以下几种策略来妥善处理:首要的措施是,与出售方展开积极的交流,就支付方式的变更以及处理方案进行深入探讨;其次,您亦可权衡是否需要诉诸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获取帮助,借助其调解功能化解纠纷;除此之外,您还可以拨打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借此推动问题的有效解决;最后,如果上述方法都无法取得预期效果,您还可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对方全额返还所缴纳的定金款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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