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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买卖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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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买卖婚姻的定义

  第三者[包括父母]违反婚姻自主原则,以索取物财为目的,包办强迫他人造成的婚姻。

二、买卖婚姻表现形式

  换亲、转亲、童养媳等都是包办买卖婚姻不同形式的表现。

三、买卖婚姻处理方法

对买卖婚姻的处理应注意下面几个问题

  (1)根据我国《婚姻法》第11条之规定,买卖婚姻属于可撤销的婚姻。

  买卖婚姻的当事人可按《婚姻法》第11条之规定,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或人民法院要求撤销该婚姻。

  (2)对因买卖婚姻获得的财产,应根据具体情况处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属于包办、强迫、买卖婚姻所得的财物,原则上依法收缴国库。

  (3)根据我国《婚姻法》第12条规定,可撤销婚姻,自始无效。

  买卖婚姻被宣告无效后,男女属同居关系。

  法律规定,男女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总是的解释(一)》第15条解释,被撤销的婚姻,男女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可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

买卖婚姻相关词条

  • 跨国婚姻

    跨国婚姻,是指婚姻缔结地不在自己的母国,或者婚姻缔结地在母国,但结婚的一方是另外国家的国籍。

  • 非法婚姻

    非法婚姻,是指不具有婚姻法规定的合法婚姻的实质要件,从而到时婚姻为非法的,不受法律保护。比如重婚的,重婚的虽然到民政局领取了结婚证,但因违反我国婚姻法规定从而被确定为无效婚姻。

  • 解除婚姻

    是指已经缔结婚姻关系(在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关于孩子抚养及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如果对孩子抚养及财产分割达成不成一致意见,则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处置孩子抚养权。

  • 婚姻登记

    婚姻登记是目前我国达到法定婚龄的男女成立合法婚姻关系的法定程序,是国家对婚姻关系的建立进行监督和管理的制度。符合法定婚龄及其他结婚条件的男女,在办理结婚登记后,婚姻关系才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国家承认和保护。登记时需要提交的资料为,男女双方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及户籍证明,户口本上显示离异的需要提交离婚证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婚姻登记机关在城市街道办事处或区人民政府、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后,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即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否则不予登记。

  • 婚姻纠纷

    婚姻纠纷是指男女双方在恋爱、结婚、离婚中因财产分割,孩子抚养等事项达不成一致意见而引起的纠纷。

  • 婚姻继承

    婚姻继承,是指男女之间缔合法的结婚姻关系后,因婚姻关系中的亲属关系而相互发生继承的民事法律行为。

  • 无效婚姻

    无效婚姻,也称婚姻无效,是指因不具备法无效婚姻无效婚姻定结婚实质要件或形式要件的男女结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婚姻效力的制度。

  • 婚姻自由权

    婚姻自由权,是指婚姻当事人享有自主决定自己婚姻的权利。婚姻当事人基于法律规定和本人意志,自主决定自己的婚姻问题,不受他人的非法干涉。它包括:1、结婚自由权,就是婚姻当事人依据本人的意愿决定结婚问题,不受任何人的非法干涉;2、离婚自由权,就是婚姻当事人有权自主决定自己的离婚问题。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干涉他人婚姻自由,情节严重的,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婚姻关系

    婚姻关系,是指男女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并领取了结婚证后确立的法律所保护的夫妻关系。

  • 干涉婚姻自由

    干涉婚姻自由,是指用男女双方外的第三人干涉他人结婚自由或离婚自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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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7 5:1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