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购房资格业主定金能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投资者若缺乏购买房产之合法资格而预先交付了定金,通常情况下是可以得到退还的。具体来说,如果在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约之后,政府施行新的限制性政策使买方原本的购房权突然丧失,那么买家并无需为此承担任何相关的违约责任,其已支付的定金应当全额返还。然而,若是在双方签约之前政府即公布了该等房地产市场限制性政策,买方应该对此负有主要的责任,此时,定金可能不必予以退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第五百九十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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