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买卖纠纷怎么起诉律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屋交易纠纷的诉讼维权途径:首先,需要将诉讼请求递交至房屋所在地之地方法院进行受理。在受理过程中,立案庭会对您的诉讼请求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予以立案。其次,立案庭在确认您的诉讼请求符合立案条件之后,将会为您开具付款通知书。第三步,您需按照付款通知书上所列明的金额支付相关费用,并凭银行出具的付款凭证前往法院财务部门更换诉讼费收据。最后,请将新的诉讼费收据提交至立案窗口。在立案成功后,法院内部工作人员会将案件分配给特定的承办法官,由该法官负责将起诉书送达被告方,或者通过电话方式告知开庭时间以及其他相关事宜。此外,被告方应在收到起诉书副本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出答辩意见。若未按时提交答辩状,并不影响人民法院对此案的正常审理。在法院审理案件时,遵循着“谁主张,谁举证”的基本原则,除非法律另有明确规定,否则无法提供证据支持的一方将承担败诉或审判结果不利的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二百零五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第二百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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