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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上海新房交付质量问题怎么办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当房产出现质量问题之际,作为房主可凭借三项途径进行妥善应对:首先,房主要与相关房屋开发商进行积极沟通,商讨并明确其对房屋进行维修保养或采取其它合适处理措施的义务和责任;其次,权利人还可以向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相应的投诉请求,以期获得行政监管机构的介入与支持;最后,若前两种方式未能奏效,房产权利人亦可选择直接向管辖法院提起诉讼。同时,房屋主人在考虑是否采取上述任何方式之前,亦可无需经过协商及投诉这两个环节,亦或是在协商及其投诉未产生预期结果的前提下,果断地转向司法途径寻求公正裁决。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保修期内,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进行维修,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响,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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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7/23 11:4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