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产权纠纷的诉讼费是多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住宅房地产纠纷案件被归类为财产权相关诉讼案,在立案阶段,需根据当事人争议金额以特定的比例支付案件受理费用。对于争议金额不足一千元人民币的案件,每宗案件仅需支付五十元人民币的受理费;若争议金额介于一千至五万元之间,则应依百分之四的标准计算并交纳相关费用;而争议金额超过五万元且不超过十万元时,则应依照百分之三的比例进行收费;当争议金额超过十万元但不超过二十万元时,应按照百分之二的比例收取费用;若争议金额超过二十万元且不超过五十万元时,则应按照百分之一点五的比例收取费用;若争议金额超过五十万元,则应按照百分之一的比例收取费用。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九条根据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但是,下列情形除外:(一)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二)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诉,第一审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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