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定金是否拿得回来再退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购买房屋交付定金后因反悔而寻求退还定金的问题,通常情况下这笔款项是不能予以退还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当债权人按照约定履行义务时,定金应当抵扣价款或部分被没收;反之,若债权人未按照约定履行其债务责任,使得合同目的无法得以实现,则无权向对方索要定金的返还。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例如由于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或者由于房地产开发商自身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此时便有权利要求返还所支付的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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