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预售房购房合同丢失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视具体情况而定:首先,若购房合同在尚未进行预售登记阶段遗失,则仅需对剩余未使用的部分进行失效处理并重新签署一份新的合同;其次,如果在完成预售登记之后且在银行按揭手续办理之前发生了购房合同的遗失事件,那么就需要在当地报刊上公开发布合同失效的公告,公告期为三个月。待公告期满后,前往进行预售登记的相关机构申请注销已签署的合同,然后再重新签署一份新的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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