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的20%定金可以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屋交易过程中,所交付的订金可依据具体情况进行退还。当因特殊原因如政策调整或自然灾害等因素导致无法签订买卖合同时,或者由于双方对于协议及其补充条款的内容未达成一致意见进而导致无法顺利签约,且该情况并非由任何一方造成的,此时,可将所支付的订金予以退还。若交易中的卖方未能履行其承诺,导致交易无法完成,则买方有权要求退还双倍订金。然而,如果是买方自身违反了约定,那么其所支付的订金将不予退还,并且需要按照订金的金额来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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