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才算房产纠纷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房产纠纷乃指涉及公民、法人抑或其他组织间以及这些主体与彼此之间因房产及其附属之土地的所有权、经营管理权以及使用权等方面的权益所引发的争端。在这种情况下,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选择通过友好协商的途径解决问题,亦或者诉诸法律手段以寻求公正裁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第二百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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