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宁可以延期交房多久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买房屋的过程中,一旦购房者与开发商签署了买卖合同并约定了交付房屋的时间,如果在此期间开发商未能按时交房,即构成了逾期行为。这种情况下,对逾期进行处理已违反了合同的相关规定。为防止损失的进一步扩大,购房者可能会选择申请退房。然而,对于逾期的处理,是存在一定的时间限制的。若开发商延期交房且经过催告后,超过三个月仍未完成交房,那么购房者便有权提出退房申请。购房者可通过向开发商发出书面催告的方式,与对方协商确定合同的最终履行期限;若催告后,开发商仍未能在三个月内完成交房,则购房者有权行使解除权,并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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