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山购房定金交了怎样退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您有意取消购买房产所支付的定金,建议与开发商进行积极沟通协商。在以下五种特定情况之下,定金有可能得到退还:首先,若开发商在与购房者预约的认购期内,将已被确认购买的房屋转手出售给第三方从而以致双方无法正式签署合约,那么开发商应以双倍金额返还购房者所交付的定金;其次,若是因为开发商自身未获得相关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或由于其自身原因导致双方无法签订正式合同,甚至因此导致合同无效,那么开发商需全数返还购房者所支付的定金,同时还需赔偿购房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再者,若双方仅是在正式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的具体内容上无法达成共识,但这与认购意向书的内容无关,进而导致签约失败,那么双方均无违约行为,开发商应全额返还购房者所支付的定金;此外,若认购意向书中对于房价、建筑面积以及户型等关键条款未作明确约定或约定模糊不清,且双方在此问题上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最终导致正式合同无法顺利签署,那么开发商也应全数返还购房者所支付的定金;最后,若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成功缔结并非由于双方当事人的过失所致,那么开发商应全数返还购房者所支付的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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