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合同是不是都是预售合同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商品房采购契约并非预购契约。据统计,商品房预购契约与商品房采购契约之间的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商品房预购契约的标的物,即我们常说的“商品住宅”。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例如房产尚未全面完工或开发商尚未就房产取得正式的所有权证书时,预购契约便成为开发商提前批量出售商品住房的有效途径。相较之下,商品房采购契约则往往只涉及到已全面完工并取得相应产权证书的房产交易事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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